拍电影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MOVCAM铁头官方网店
查看: 14077|回复: 39

[稳定器] 关于minicam稳定器的外观专利

[复制链接]

1

主题

101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2-6-22
发表于 2012-9-4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6688 于 2012-9-4 23:48 编辑

什么是minicam?
根据我的了解,是宝岛同胞做的一款稳定器.也就是把直杆稳定器的底部做成了可以拆卸的三脚架.保持了直杆稳定器的性能,同时又有了C型稳定器的便携性.扛累了随时放地下还是个比较可靠的三脚架(市面那些直杆架台相机放地下,估计不护着大家都有点怕怕,呵呵)......说到这里,我忍不住先代表自己向宝岛同胞致敬.(请原谅我的失态,我是搜索稳定器才找到拍电影这个坛子的,问过电影梦的第一句就是那直杆能不能全拆了放进相机包里,效果重要,便携对我一样重要,所以在前贴第一次见到这产品时简直就是眼前一亮)
此稳定器不止功能好,便携型强,更厉害的是还有个外观专利,你没看错,外观专利.
看图说话,此帖所有图片皆为不问自用(也就是盗用啦,唉),如有侵权请申明,24小时内删除.看过的请24小时内忘记.
[attach]38720 z0003.JPG [/attac z0004.JPG h]
                              

点评

底部三脚似曾相识啊。 参考了落地话筒杆吧,摄影器材中好像也参考了曼富图561BHDV-1独脚架。  发表于 2012-9-5 21:13

1

主题

101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2-6-22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6688 于 2012-9-4 23:55 编辑

下面就是搜索回来的关于外观专利的普及教育了,既然已经进来,不喜也请飞快浏览一下,哈哈 
外观设计专利概述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⑴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⑵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⑶必须富有美感;
  ⑷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z0006.JPG

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有这么一个理念,即由内容所决定的形式或表达是惟一的,则这种形式或表达不受法律保护。这种理念反映在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中就是由技术功能本身所决定的形状、结构等外观必须如此、是惟一的,则该形状、结构等外观不受专利法保护。如汽车的轮胎是圆形的,但这种圆形是轮胎的功能所决定的,这种圆形任何时候都不受专利法保护。由于外观设计是关于产品外表的具有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设计,设立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目的就是保护产品外观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因此,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区分哪些是因产品的功能而决定的外观特点,哪些是为产品的美观而设计的部分,从而排除由产品的技术功能特征所决定的而不是为产品外观产生美感而设计的内容。也就是说,对于那些为了实现产品的技术功能所能采用的惟一外观设计,应当排除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

z0002.JPG


1

主题

101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2-6-22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6688 于 2012-9-5 00:02 编辑

看到这里,我不禁有了个疑问,一个以功能,效果,便携为主要卖点的稳定器,为什么去申请一个保护主体是产品美观性的外观专利呢?
答案猜想:产品的上半部不是直杆稳定器架构,你做不出直杆稳定器的功能和效果.
     底不是三条腿,产品不好拆卸,也达不到三脚架的稳定性.
          总结就是没那外观,你就难做到那功能和效果.
          曲线救国,可谓用心良苦................
疑问又来了,既然那产品和美观没多少关系, 为了实现产品的技术功能所能采用的惟一外观设计,应当排除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那知识产权局为什么又给了他保护产品美观的外观专利呢?

先看一下外观专利拥有者对这个问题的答复:
z0005.JPG


可以看出,只能问伟大的领导了,宝岛的同胞似乎都知道咱最怕为这点小事麻烦领导,唯有求助万能的网络,寻求点非正式答案了.

"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的原因是因为二者的发明创造性较低,数量庞大,如果进行实质审查则浪费资源太甚,因此只进行初审,实质内容只有在无效或者侵权的时候方进行审查。外观专利还有一个情况就是WIPO成员国并不是都将外观设计列入专利保护"


看了这段话,我想我知道了个大概,只要你申请,我们的领导是不进行实质审查就把外观专利给你了,实质内容到底是不是你的,还要下回才能分解.


到处引用了那么多资料,到底想在说些什么呢?
我自己都觉得迷糊.
可能minicam的外观专利拥有者能告诉我,我到底说了什么.
又可能那几位貌似事不关己,但表示对整件事非常明白,每到一处都高调叫嚣别人厚颜无耻的卫道士能告诉我,我说了些什么.

1

主题

101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2-6-22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6688 于 2012-9-5 00:08 编辑

以下内容会导致部分人不安,不满,有意见,甚至恐慌,请在家长陪同下观看.
先看图
z0009.JPG
如图所示,minicam外观专利拥有者的表述是虚幻人生改了稳定器的关键部件万向节之后,又同时抄襲了兩種台灣產品MiniCAM+IDEACAM.
再看图,虚幻人生的稳定器:
z0007.JPG z0008.JPG
改了万向节算不算改良呢?
把两款产品合2为1的新产品,又算不算改良呢?
我怎么感觉minicam也只是把直杆稳定器的底部改成了三只脚.........

1

主题

101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2-6-22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6688 于 2012-9-5 00:12 编辑

再次引用关于外观专利的文字:
z0001.JPG

这段文字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虚幻人生把所有组件都装配在一起的时候(可惜找不到虚幻人生那稳定器的完整装配图),就是模仿了专利产品的改良部分,并且条件批准的话,率先申请新的专利,保护自己的产品呢?

无需妄自菲薄自称厚颜无耻,要坚信,有改良,就是骄傲!!!!!!!
如果卫道士们有兴趣看完这篇同样来之宝岛的文章,说不定也会忍不住给你来个致敬:
z0010.JPG

http://cn.naipo.com/portals/11/web_cn/patentScope/patent_Publications-29.htm

64

主题

2958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撒旦的肥猫

注册时间
2011-8-30
发表于 2012-9-5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搬小椅子听讲课...

61

主题

4001

帖子

1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0-12-2
发表于 2012-9-5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an1736 于 2012-9-5 01:08 编辑

又可能那几位貌似事不关己,但表示对整件事非常明白,每到一处都高调叫嚣别人厚颜无耻的卫道士能告诉我,我说了些什么

楼主你不是很会找资料吗?
怎么不找找这几位是什么人,是否相关。


对了,,
这个minicam的专利问题,关楼主什么事?

点评

我隐约觉得事情很怪异,不过很佩服6688的专心专注和专业,向6688开炮~!!!! 哦,不对,向6688致敬~~~~,注意哦,我改良了,没有S的,至于S6688有没有侵犯了66和88这不关我事  发表于 2012-9-6 15:26
minicam关我的事很简单啊,我想拍视频,想跟拍自己的小孩,要找个合适的产品咯. 虚幻人生那产品的出现,minicam的外观专利(别老少了"外观"两字,这是关键词)就跟我有了切身利益关系了.  发表于 2012-9-5 10:25
我对感兴趣的信息确实很喜欢找资料,还真没找那几位是什么人.但他们在前贴说东西不是自己的...左右都是别人厚颜无耻,国人如何不堪,..给我的感觉就是卫道士而已,多有得罪.  发表于 2012-9-5 09:57

12

主题

388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1-7-18
发表于 2012-9-5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搬小椅子听讲课...此帖必火!

205

主题

5465

帖子

1

精华

认证会员

讠讠

注册时间
2012-1-18
发表于 2012-9-5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情况不清楚,在美国被判侵权的机会很大,苹果三星的案子刚判完

点评

这个本身就违背了外观专利的用意.就象文字所说,申请个圆形轮胎的外观专利,别人做的轮胎就不能是圆形了?  发表于 2012-9-5 09:52
其实把文字看完,包括那篇台湾专利局人士的文章(里面基本都是美国案例),你可能和得出不一样的结论. 而且这件东西和苹果三星案也完全不同概念,说白了minicam是企图用一个外观专利去阻止别人实现那个功能.  发表于 2012-9-5 09:50

82

主题

2769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0-6-14
发表于 2012-9-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侵犯专利固然不对,利用规则规避风险就是技巧,我们和先进国家及地区的区别就在于此。
苹果告三星侵权在美国法院被支持,同样的内容在韩国和第三国甚至变成苹果侵权,最近韩国还禁售部分苹果产品,是大家的观点不同,予以支持的法律也有所差异。就像三星在与苹果的诉讼案中败诉,但HTC绝不会与苹果和解,大家都在寻求自己对专利的解释。

点评

最新消息,火腿肠(HTC)和阿婆(apple)和解了,有十年的时间,瘾科技刚看到。  发表于 2012-11-17 22:30

1

主题

101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2-6-22
 楼主| 发表于 2012-9-5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dtimescwork 发表于 2012-9-5 09:10
侵犯专利固然不对,利用规则规避风险就是技巧,我们和先进国家及地区的区别就在于此。
苹果告三星侵权在美 ...

这还真不是"我们"和先进国家及地区的区别,请看最发达之间的故事:

看谷歌开发Android如何规避苹果专利
http://news.mydrivers.com/1/239/239261.htm
tobi 实名认证

7

主题

1239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1-5-20
发表于 2012-9-5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你们争论出谁对谁错,台湾估计也收回来了!
53ke 实名认证

6

主题

45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2-7-1
发表于 2012-9-5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在中国,没必要在专利上非口舌,论坛里还有以为大神的小斯专利是什么样的,大家也知道了。就算不是外观专利,功能上的专利也都无所谓的,更何况是宝岛台湾的专利。

点评

A65
这个稳定器是这位大湿设计的  发表于 2012-9-5 22:11
滚犊子  发表于 2012-9-5 10:52
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那么没礼貌呢?  发表于 2012-9-5 10:41
滚 有你啥事  发表于 2012-9-5 10:11
你哪一只眼看是宝岛台湾的专利?只知道起哄?  发表于 2012-9-5 10:09

6

主题

84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2-3-24
发表于 2012-9-5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看来最关键的不是这个帖子所涉及的专利问题,而是针对这项专利是不是对于影视行业就有那么长远的发展,作为水客,只是坐等评测。
不过对于“红罐凉茶”“三星苹果”这些问题来看,已经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国人,对于自主产权有了更多理解和争辩。欣赏!支持!学习!

3

主题

639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0-5-20
发表于 2012-9-5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宝岛这个东西很好的!不知道楼主的怎么样?

10

主题

165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酷爱漂移

注册时间
2010-9-19
发表于 2012-9-5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搬个沙发躺着等成品及测试,希望楼主成功

3

主题

20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2-5-28
发表于 2012-9-5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cxyatv 发表于 2012-9-5 11:55
宝岛这个东西很好的!不知道楼主的怎么样?

东西已经在安排生产了,请大家拭目以待~

3

主题

20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2-5-28
发表于 2012-9-5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53ke 发表于 2012-9-5 10:05
其实在中国,没必要在专利上非口舌,论坛里还有以为大神的小斯专利是什么样的,大家也知道了。就算不是外观 ...

所谓的外观专利已经被朋友的技术团队全部规避了,现在正在加工成品,不会存在所谓的外观专利的纠纷,

点评

期待好产品~~~~~~~~~~~~~  发表于 2012-9-6 22:17

3

主题

639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0-5-20
发表于 2012-9-5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出来后给个信息!

0

主题

1908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09-2-6
发表于 2012-9-5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这事恶心在哪里吗?   不是山寨  不是侵权  而是态度  (具体帖子不用我引用了吧)

“李刚事件”恶心在哪里  不是李刚的儿子撞死了人  而是他说了一句全国人民都知道的“名言”  

点评

哈哈,关于“态度”,还有句名言叫“态度决定一切”,搜狗拼音里都有,不做评论,这种事我中立,虽然我心里是支持台湾朋友,可我实际行动可能会支持“山寨”,但对国家和国人来说,我们最缺乏的是创新,真正的创新  发表于 2012-11-17 22:37
态度2字,是文 革的遗产,态度怎么了?态度好,你少判我几年吗?呵呵。所以说了,中国人,法律道德都分不清,  发表于 2012-9-5 14:06

1

主题

101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2-6-22
 楼主| 发表于 2012-9-5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6688 于 2012-9-5 13:43 编辑
cloudvfx 发表于 2012-9-5 12:44
知道这事恶心在哪里吗?   不是山寨  不是侵权  而是态度  (具体帖子不用我引用了吧)

“李刚事件”恶 ...

来了,终于来了,非常欢迎你把具体帖子引用过来,看看到底都是些什么态度.到底是那些人发言都离不开"恶心","丢人丢到家","那么不要脸","当了婊子还要吹锣打鼓","可悲","这畸形的变态社会","国人的道德底线已经越来越低了"..................."无耻","厚颜无耻"这些口头禅就不引用也罢.

把关于外观专利的资料详细扛出来,无非就是想让"这畸形的变态社会","道德底线已经越来越低的国人"知道一个在圆形轮胎上加了几个LED灯,就挖空心思去申请圆形轮胎外观专利的人是多么伟大,多么值得致敬...........以致于可以名正言顺的指责那些道德底线已经越来越低的国人,这畸形的变态社会是多么"恶心","丢人丢到家","那么不要脸","当了婊子还要吹锣打鼓","可悲","无耻","厚颜无耻"...........................

点评

噢。。原来法官一直都在支持抄袭的啊!!! 大家来围观啊! 至于我有没有抄袭,已经不是重点了,咳咳  发表于 2012-9-6 13:32
少自做多情,跟你做知己的是你最喜欢的这句:如果硬要说抄袭,抄得比原作品好,那不算抄袭,那叫改良。真正的抄袭是没有思考过,然后照搬别人的作品去自己的作品中,那些才叫抄袭  发表于 2012-9-6 13:29
既然说是审问,都承认了,还审啥呢?要审当然是审那些抄了又不认,还在指责别人抄的啦.  发表于 2012-9-6 13:27
更正 “罪行” 不妥当,,,,,改为 “抄袭行为”  发表于 2012-9-6 13:27
还有,少攀关系啊,,,谁跟你是知己...  发表于 2012-9-6 13:24
说真的,怎么好像是法官在审问犯人?而且还是个....的法官,好! 我简单回答你, 这个 虚幻人生 已经承认自己的罪行了,你怎么审问他?  发表于 2012-9-6 13:23
对,我头脑简单,你指的别人是指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 自然人 法人 法律。。。 我指的别人是文字里的"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  发表于 2012-9-6 13:19
好,我理解为那句话说中了你的心意,知己啊!!!!!!但你凭什么觉得梦幻人生的产品抄的不比你的原作品好?你又凭什么觉得他没经过思考就可以把两款产品的优点集中在一起?又凭什么觉得他所做出的改良比不你所做的改良呢?  发表于 2012-9-6 13:17
你头脑蛮简单的,我说的 “别人” 是指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 自然人 法人 法律。。。  发表于 2012-9-6 13:16
扯上别人的认同还真没用.........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发表于 2012-9-6 13:11
真正的抄袭是没有思考过,然后照搬别人的作品去自己的作品中 ,这不是 虚幻人生 目前在做的事吗? 而且你不是很赞成吗?还是你连事实是这样都还不知道?  发表于 2012-9-6 13:07
我没那么厚脸皮说,“认同”这个事情我是交给别人,,,  发表于 2012-9-6 13:05
如果硬要说抄袭,抄得比原作品好,那不算抄袭,那叫改良。真正的抄袭是没有思考过,然后照搬别人的作品去自己的作品中,那些才叫抄袭。-------这句话合你的心意吗?  发表于 2012-9-6 13:04
你指着 大奔 宝马 法拉利的老板说,你们是抄袭者,,,这确实很难让人承认。。。  发表于 2012-9-6 13:01
同时也理解为,你更认同自己是改良者(这个名词爽很多吧),当然如果别人觉得你是发明家就更好啦.  发表于 2012-9-6 13:00
好,我又理解为你不赞同自己是抄袭者(这确实很难承认).  发表于 2012-9-6 12:58
说到这里,我发现我在跟一个不懂专利的人谈专利。  发表于 2012-9-6 12:56
笑话了,除了汽车发明者,其他车都是抄袭?我可没听过大奔 宝马 法拉利是山寨车啊,套句你说的话,只有你能做4个轮子的车子啊?  发表于 2012-9-6 12:53
说到这里,你承认自己也是抄袭者吗?  发表于 2012-9-6 12:49
我的头脑不好,根据自己的常识,又把你的答案理解为,是的,你对世界上早已存在的稳定器作出了改变.那就再百度一下"抄袭"两字: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   发表于 2012-9-6 12:48
我发现你头脑也开始越来越不好了,开始绕圈圈...  发表于 2012-9-6 12:42
那你的改良,是不是对Garrett Brown的稳定器作出了改变呢?  发表于 2012-9-6 12:42
好,根据我的常识又把你的回答理解为,先有了Garrett Brown的稳定器,然后你才进行的改良.  发表于 2012-9-6 12:40
稳定器鼻祖是 Garrett Brown ,这是我说的,也是事实,你不但什么都没有,连眼睛也不好。  发表于 2012-9-6 12:36
你又承认:世界上已经存在了稳定器,然后你再进行改良的吗?  发表于 2012-9-6 12:29
常识告诉我,你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说,你是改良了.那就百度一下"改良"一词.改良,英文可译为improve,指去掉事物的某些缺点,使之更适合要求或者改善。------也就是说那事物已经存在了,你才能改良吧?  发表于 2012-9-6 12:27
这不是你的常识吗?怎么现在又装傻了?  发表于 2012-9-6 12:23
哦,终于知道自己不是发明了,那你是改良了?  发表于 2012-9-6 12:19
哟! 混摇视听一贯伎俩又来了,我什么时候说我发明.....什么了?这里前辈那么多,我敢乱讲话?我可不像你只有常识而已。  发表于 2012-9-6 11:55
看得起自己是好事,但把抄袭当成发明(都当成是自己发明了,又怎么可能承认有抄袭成分呢?),还自诩为发明家,就似乎超出了看得起自己的范畴了  发表于 2012-9-6 11:51
我确实什么都没有,但还有点常识.还会区分什么叫发明,什么叫改良.不会把亚太地区家用手持稳定器鼻祖当成是稳定器的发明者.也不会把云台结构独步全球的当成云台的发明者.当人家自以为自己是,我忍不住点明一下而已.  发表于 2012-9-6 11:47
既然你什么都没有,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讨论什么是 “发明” 什么是 “改良”? 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来给人上课?你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发表于 2012-9-6 11:33
我可不敢批评你,只是赞你的同时,也赞了虚幻人生.我敢承认没任何发明,而且连改良也没有.但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改良者去名正言顺的批评另外一个改良者,到底是谁在自取其辱呢?  发表于 2012-9-6 10:50
不要求你发明什么,等你自己先设计并制作出一个可用的稳定器的时候,你才有资格批评我。  发表于 2012-9-6 00:21
你真没搞懂状况呢,自取其辱?虚幻人生抄靠几个图袭别人就能感觉良好了,而你呢?你做了什么?稳定器是你发明的?  发表于 2012-9-6 00:09
我对那外观专利的意见上面太长篇了,不再阐述........  发表于 2012-9-6 00:05
你很清楚我说什么,你就是什么都没发明过,都是在抄袭改良以前的产品,但又自我感觉良好,以为自己真是发明家.把改良过的产品当成了自己的发明.  发表于 2012-9-6 00:01
那 skyler 先生申请了个外观专利,你又有什么意见呢?  发表于 2012-9-5 23:59
我不懂你想要表达什么呢  发表于 2012-9-5 23:57
不是发明,当然不可能有发明专利.但可以申请实用新型,或者象你那样去搞个外观专利.  发表于 2012-9-5 23:55
一句话就说明白,也就是全世界所有的稳定器,都一定有抄袭发明创始人作品的成分.只是抄袭的对象是他,还是他的子孙辈作品而已.  发表于 2012-9-5 23:53
参考 = 抄袭? 按你的理解,只要不是发明就不可能有自己的专利。  发表于 2012-9-5 23:49
我家小区的手持稳定器鼻祖是我,不代表世界上没有我可以参考抄袭的稳定器哦,但我相信只有稳定器的发明创始人才完全没有参考抄袭别人的稳定器.  发表于 2012-9-5 23:47
按我的理解,就因为大奔的老板不是汽车发明者,他不会否认自己做的车有参考抄袭前面那些车的成分.这一点你牛很多,即不是发明创始人,但又没参考抄袭成分,牛啊  发表于 2012-9-5 23:44
大奔的老板是汽车发明者吗? 波音公司的的老板是飞机发明者吗?怎么大奔的车不牛就是了?  发表于 2012-9-5 23:38
稳定器鼻祖是 Garrett Brown,亚太地区家用手持稳定器鼻祖是我,这样清楚了吗?  发表于 2012-9-5 23:35
还有独步全球的云台结构,也没参考抄袭成分,自己在武当山闭关凭空想出来的.那肯定还得是云台的发明创始人.和比爱迪生还牛的人能有此番交流,烧猪还神去咯.  发表于 2012-9-5 23:32
确实是够霸气,我还真不知道稳定器的发明创始人会不会被你这句话雷倒.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稳定器的开山鼻祖,那就真是敬仰到无话可说,确实是全世界都抄袭你的了.  发表于 2012-9-5 23:27
我 6年前搞稳定器,你觉得我要抄谁?我的云台结构独步全球,怎么样够霸气吗?  发表于 2012-9-5 22:55
难道你真没抄袭成分?那请问你这位伟大的发明家,稳定器是你发明的?还是你把发明的那个抄死了呢?  发表于 2012-9-5 22:52
一样的意思嘛,只要没专利,你就抄袭,这时抄袭就没有罪,那你还是尽早承认自己很无耻就好了,浪费我的时间。  发表于 2012-9-5 22:43
如果5d2没专利,铁头也没专利,那把两个融合到一起又方便实用的话,我不觉得自己是抄袭,是创新,为自己觉得自豪.  发表于 2012-9-5 22:38
你自己抄袭了一台 5D2,然后又抄袭了一个铁头的笼子,将两个装在一起,就不是抄袭了。是这个意思吗?  发表于 2012-9-5 22:05
虚幻人生难道不是把你的minicam加上了个ideacam,多了个肩扛?功能不是也多了?  发表于 2012-9-5 21:56
假设稳定器是个和linux一样的免费开源平台,那谁都可以自由的发布或对其进行修改。你自己确实可以封装发布,别人,也一样.发明者创始人都没因此失去尊严,那你觉得自己的尊严失去了吗?  发表于 2012-9-5 21:52
真不懂你的逻辑,在别人产品的基础上加这个减那个,加工用料好一点,功能多一点,总比 虚幻人生 什么都没做好吧?  发表于 2012-9-5 21:33
斗士斗来斗去,还不是在别人产品的基础上加这个减那个,加工用料好一点,功能多一点.......从这个角度来说,虚幻人生超越了你们,而不是和你们画上等号.  发表于 2012-9-5 20:46
"蔓延” 老王的只了解是个C型的,难道他把C型改成了D型?  发表于 2012-9-5 20:42
没错,"你","SKYLER","蔓延"老王都是稳定器的斗士,但别忘了都不是发明者,也只是在不断参考抄袭别人的作品中改进......."你","SKYLER"我知道是在直杆稳定器下加了个三脚架,"蔓延"   发表于 2012-9-5 20:39
我已经提醒过你,你不研究我,去研究什么专利呢。我在事主第一篇回复就说的很清楚,东西不是我的,跟我没有利益关系,但不代表东西跟我没关系,只是楼主的态度让人很不舒服,本不想出头,但在不出头我的尊严都没了。  发表于 2012-9-5 16:12
肃然起敬.同时期待你6年前的心血能发扬光大.............  发表于 2012-9-5 15:58
另外,我还要提一个人,“蔓延” 老王。 这些人都是为稳定器不断的创造改进而努力的斗士,岂能跟一个抄袭者画上等号。  发表于 2012-9-5 15:44
不要把 “我”“SKYLER”跟 “虚幻人生” 画上等号,“虚幻人生”现在抄袭的创意。是我 6年前心血。  发表于 2012-9-5 15:31
这里表达的也只是我的观点,当然我乐意和你探讨,只要别扯上那一批和态度有关的词语.  发表于 2012-9-5 15:24
我更喜欢用自己的方式去分析,我的观点已经很明确,两人都有抄袭行为.但有改良的抄袭值得我致敬.  发表于 2012-9-5 15:23
但我又同时认为他们是一样值得致敬,都在抄袭的同时做出了改良.两者行为一致.  发表于 2012-9-5 15:19
最简单了解事实的方式,请你直接去问事主(虚幻人生),问他有没有抄袭的行为,事情不久了了吗?  发表于 2012-9-5 15:16
在上文中,我代表梦幻人生(当然是无效代表,没经授权)承认了抄袭2款产品,同时代表外观专利拥有者(同样无效,理由同上)也承认抄袭2款产品.  发表于 2012-9-5 15:16
你一提,我清楚了,可能你没看完我上面的贴子.这个问题已经引用了外观专利拥有者的表述是虚幻人生改了稳定器的关键部件万向节之后,又同时抄襲了兩種台灣產品MiniCAM+IDEACAM.  发表于 2012-9-5 15:11
我逃避什么事实了呢?对事实的真相没找到.但一个稳定器去申请外观专利,感觉就象轮胎申请外观专利,三角架申请外观专利那么新鲜.有了外观专利,别人就不能做圆形轮胎,三只脚的三脚架,迷糊啊.  发表于 2012-9-5 15:08
或许你根本还没搞清楚楼主抄袭了哪些内容?  发表于 2012-9-5 15:07
你还是不承认楼主抄袭的事实?还是不愿承认?  发表于 2012-9-5 15:03
很明显,我知道那玩艺即使是梦幻人生生产,无法大批量生产的话,价格也不会低到我可以接受的程度.方向已经转向分析那些卫道士到底在用什么武器维护着什么利益.  发表于 2012-9-5 14:59
还有,你找资料的方向应该很符合您的为人吧? 麻烦先找出事实的真相,而不是先找怎么逃避事实的方法。  发表于 2012-9-5 14:23
真的很奇怪呢,你凭什么替楼主发言?这山寨稳定器是你做的吗?楼主都承认自己的抄袭行为,你起什么哄?  发表于 2012-9-5 14:14
Heru 实名认证

23

主题

303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2-2-29
发表于 2012-9-5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东西   很别致  不管怎样  小巧化 精致化 才是王道  
看卖国老师24P系列视频里有个哥们用这小玩意
我个人觉得很好
53ke 实名认证

6

主题

45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2-7-1
发表于 2012-9-5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幻人生 发表于 2012-9-5 12:18
所谓的外观专利已经被朋友的技术团队全部规避了,现在正在加工成品,不会存在所谓的外观专利的纠纷,

期待出成品,最近搬家装修,折腾的没多少银子了。真心希望便宜一点

1

主题

101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2-6-22
 楼主| 发表于 2012-9-5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幻人生 发表于 2012-9-5 12:18
所谓的外观专利已经被朋友的技术团队全部规避了,现在正在加工成品,不会存在所谓的外观专利的纠纷,

真如你言,如果能在不牺牲效果和性能的前提下规避了那个外观专利,当然是好事,谁都不想遇上这些纠纷破事.
还可以轮到你去申请个外观专利(这玩艺手续简单而且便宜,1千几百的费用,只检查递交的资料是否完备),然后就可以名正言顺指责后来者了
但以牺牲效果和性能来妥协去规避,那就无语了.............................
真心想把它当产品来开发,对自己的加工能力有信心,可以推到更广泛的市场的话,那就勇敢站起来面对吧.
那个所谓外观专利并不可怕,不提从排除功能的角度说它是无效的外观专利.
就是直接从外观的角度,都可以说它是无效的(以规定的超过1/2相似度标准来说,比它早出现的直杆相似度绝对超过2/3)
只是没到实际内容审查阶段,他还可以拿着那专利而已(其实有没那专利也不清楚,他确实申请了,也批了让他交费,但却查不到交费记录,也没交年费纪录,难道他自己放弃了?)

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官,说的不算,纯粹胡说,哈哈哈哈哈

点评

实在看不下去了,脑子都用在怎么让别人告不倒上面了,抄了人家的作业硬要说自己做出来的,还狡辩答案是老师教的  发表于 2012-9-7 07:41
谁跟你说稳定器是开源的?  发表于 2012-9-5 23:17
稳定器给了你一个最大的开源免费平台,你在它身上随意发挥,都没人告你抄袭,你现在加了点毛,加了点皮,马上就给后来者上锁链?  发表于 2012-9-5 23:12
我不需要你来教我做事,如果你真行,先把自己管好。  发表于 2012-9-5 23:09
给个建议就是即使是开源linux平台,一样有优秀的商业操作redhat,大家一样做,只是它更优秀更值得信赖,更多人愿意付费.  发表于 2012-9-5 23:08
你没睡饱吧,一开始就说的很清楚了,专利不是我的,东西不是我的。申请了个外观专利是笑话,那没申请的是什么?  发表于 2012-9-5 23:07
无可否认,你是个发明家,可惜选了一个开源的平台,选了一个谁都可以做,谁都可以发布的稳定器平台.  发表于 2012-9-5 23:05
到底谁在混摇视听呢?一个稳定器去申请了个外观专利怎么说都觉得是个笑话,为了保护自己6年前的心血可谓用心良苦,即使笑话又何妨呢  发表于 2012-9-5 23:01
就这样?我还以为你会有更有创意的回话。。。  发表于 2012-9-5 22:51
终于忍不住来点态度问题的词语了,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12-9-5 22:49
那你何不大方的承认自己很无耻就好了,我就闭嘴。  发表于 2012-9-5 22:37
怎么?你还是那个态度?我告不到你,你就抄死我?  发表于 2012-9-5 22:35
再次提醒你,不要混摇视听。  发表于 2012-9-5 22:34
在我看来,,那个外观专利才是重中之重,现在唯一的一点,不就是拿那个外观专利在说事,请律师在等着人家.  发表于 2012-9-5 22:32
没人说你不能做4个轮子的车子吧?但你也不能做跟我一模一样的车子吧,连外观内装发动机都一样。  发表于 2012-9-5 22:30
你自己说的:"问题是只要四个轮子的车子都是大奔?",我的答案,不是. 那参考这个四个轮子的汽车,你做出了4轮大奔,别人又参考大奔做出还是4轮小奔,侵犯了你的外观专利?  发表于 2012-9-5 22:28
是不是为了保护minicam的外形美观不是重点吧,我说了好几遍了,抄袭的“不只是外观,而是全部结构”,为何老是要避重就轻?  发表于 2012-9-5 22:25
问题是只要四个轮子的车子都是大奔?  发表于 2012-9-5 22:20
别混摇视听,你觉得只要是直杆稳定器都一样的,下面三个角的东西都叫三脚架,只要四个轮子的车子都是大奔?如果你认为是这样,那当然大奔是不属于我的。  发表于 2012-9-5 22:19
其实说那么多,你真心觉得你是为了保护你那个minicam的外形美观,才去申请的外观专利?  发表于 2012-9-5 22:09
申请了4个轮子的汽车外观专利,想逼别人只做不是4个轮子的汽车,你觉得谁不可理喻呢?  发表于 2012-9-5 22:05
上面是直杆稳定器(这不属于你吧?),下面是三脚架(这也不属于你吧?),,你不会是认为只要四个轮子的车子都是大奔吧?  发表于 2012-9-5 21:54
不可理喻,执迷不悟,一根杆子加3个脚,叫稳定器?叫脚架?你怎么不拿根杆子插三个角当稳定器呢?  发表于 2012-9-5 21:25
如果事主指的是虚幻人生,那我猜想他的答案是:他觉得你那产品简单,已经做了出来,还做了不少改进.  发表于 2012-9-5 19:53
你那产品最得人敬佩的地方,就是上面是直杆稳定器(这不属于你吧?),下面是三脚架(这也不属于你吧?),估计你的原意也是清楚3只脚下地最容易稳定吧?现在想借这个外观专利逼别人做不是3只脚的三脚架?  发表于 2012-9-5 19:49
难道你能做出不是三只脚的三脚架?也真是够创意,佩服,佩服  发表于 2012-9-5 19:39
问题是事主抄袭的不只是外观,而且不同的外观不能有同样或是更好的效果吗?这才是创意不是吗?  发表于 2012-9-5 17:13
但根据资料和自己的分析,申请那个外观专利明显就是为了阻止别人做到那功能和效果.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和圆形轮胎外观专利是一致的.  发表于 2012-9-5 16:35
我在说明清楚些,minicam 的原始图是我的,但的整个产品改良定案定型是 skyler 完成的,也就是说功劳不是我一个人的,当然我是没有参与制造生产及销售,事主当然是 虚幻人生。  发表于 2012-9-5 16:29
首先,你的产品绝对不简单,对我的需求来说,绝对是目前见到的最好的产品. 第2:即使简单到用块铁磨把刀,我都做不到,只能指望别人. 第3:无法代表事主,也不明白所说的事主是谁.  发表于 2012-9-5 16:21
问题是,这不是一个圆形轮胎那么简单的问题,是除了万向节有些不同外,其余都是一模一样的,你觉得要创造一个新型的结构是圆形方形那么简单的问题吗?如果那么简单为何你不做?为何事主不做?  发表于 2012-9-5 15:55
稳定器的外观专利确实新鲜,刚搜索到点皮毛,谈不上钻研的水平.我的意思是申请一个圆形轮胎外观专利阻止别人生产圆形轮胎的也不见得好到那里.一起做轮胎,更好更可靠才是发展之道.  发表于 2012-9-5 15:37
真不懂你为何一直钻研专利问题,意思是说只要你告不倒我,我就抄死你吗?  发表于 2012-9-5 15:10

2

主题

35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1-4-20
发表于 2012-9-6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长了,专利也不是专利了

3

主题

20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2-5-28
发表于 2012-9-6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S6688的帖子,终于知道为什么我老是被人追着不放了~~~原来..........

点评

你要补充什么吗?  发表于 2012-9-6 08:55

0

主题

29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1-5-5
发表于 2012-9-6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样子不销售到大陆的,坐小板凳,看看你们讨论……
cen 

2

主题

164

帖子

0

精华

会员

注册时间
2011-2-10
发表于 2012-9-6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开始没能力设计的话悄悄的抄一下,然后努力创新也是能理解的。
这么敲锣打鼓战原作者,吃相不好看啊。

5

主题

339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0-7-13
发表于 2012-9-6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看了之后,我开始有点明白了
这个结构是由1736改良出来的,又让宝岛同胞制造了出来,但宝岛同胞不卖给大陆人(这个称呼比较特别)
于是有人看图就把整个成品改良出来了,于是就有了这个贴了,我这么理解对吗?

点评

你说的1736也是台湾人。  发表于 2012-9-6 19:38

1

主题

186

帖子

0

精华

认证会员

注册时间
2012-7-2
发表于 2012-9-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宝岛的貌似改良了大小和外观,最初这个不是中国人设计的,宝岛人员改良和侵权也很厉害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ilmaker.cn

GMT+8, 2025-8-12 00: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